Q幣算不上「虛擬貨幣」 ,Q幣的性質很像我們常見到的學校食堂的飯票或飯卡。再大的食堂畢竟還是食堂,不是市場。Q幣應該不會衝擊人民幣市場,不會對我國金融秩序造成影響。
QQ對於很多網友來說是再熟悉不過的了,從最初的網絡聊天工具,到後來的遊戲中心,QQ在網絡世界可佔有不小的位置。如今它推出的Q幣卻引起了爭議,有人說它會衝擊金融秩序,有人說它只不過類似於食堂的飯票,那麼———
對於數千萬的年輕網友,「Q幣」是一個可以讓他們「眼前一亮」的字眼:打開電腦,登錄QQ,到商城給自己的QQ人像添置漂亮服飾、到遊戲中心跟人下下五子棋、「火拚」幾場俄羅斯方塊……對很多網友來說,這些每天的必修課沒有Q幣簡直寸步難行。
在11月的《法制與新聞》上,一位名叫楊濤的學者發表文章,對Q幣提出質疑。文章稱,Q幣等虛擬貨幣商家可無限發行,虛擬貨幣代替人民幣成為網上交易的一般等價物,可能會衝擊我國的金融秩序,「氾濫後果不堪設想」。
楊濤的文章發表後,引發了一場「拷問」Q幣的軒然大波。
Q幣是商品還是貨幣?
在這場爭論中,最引人關注的是:究竟該如何界定Q幣的身份?它究竟是一種商品還是貨幣?Q幣的「曖昧」之處在於,在一定程度上,它似乎具有了某種「支付」功能。
「Q幣表現出來的是商品屬性而不是信息貨幣屬性」,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規委員會副主任阿拉木斯說:「用商品來充當等價物,具有悠久的歷史。貝殼、貴重金屬等具有一定使用價值的商品,都曾充當過等價物,用來進行商品交換。這種特殊等價物不同於一般等價物的重要特點在於,它們本身也是商品,具有一定的實用功能。」
阿拉木斯認為,Q幣本身就是一種商品,只不過是在一定範圍具有交換功能的特殊商品。
北大中國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呂隨啟認為,Q幣並不具備貨幣的典型特徵。
「一種商品能否成為貨幣要看它能否充當一般等價物,能否充當現實貨幣的替代物,發行者是否有信用背景,而Q幣幾乎不具備這些特徵。Q幣是一種商品,是公司的促銷手段,以Q幣作為交換媒介的交易,更傾向於物物交換或半物物交換。」呂隨啟說。
呂隨啟認為,Q幣應該不會衝擊人民幣市場,不會對我國金融秩序造成影響。因為Q幣「很難執行貨幣的功能」。
Q幣算不上「虛擬貨幣」
Q幣是否可以認為是「虛擬貨幣」,阿拉木斯列舉了網上銀行的例子。
「當我們使用工行或招行的網上銀行買賣產品或服務,是看不到現鈔的,但卻實實在在地發生了資金的轉移。我們在網上銀行的資金屬於虛擬貨幣。」阿拉木斯說。
在電子商務發展比較成熟的國家,已經出現了權威的網上支付平台。例如Paypal、E-gold等。其中Paypal用戶群尤其龐大,Paypal系統中流通著上億的各國貨幣,幾乎可以用來購買世界各地的產品。
Q幣和Paypal有明顯的區別:後者支付的是實實在在的貨幣。
「目前,我國還缺乏權威的網上支付平台。即使將來網上支付手段臻於完善,類似Q幣這樣的支付渠道也仍然會在一定範圍內發揮作用。」中國互聯網協會政策與資源委員會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於國富說。
於國富表示,如果購買小額虛擬商品,例如QQ秀頭像、虛擬鮮花等也使用人民幣虛擬賬戶進行支付,則支付成本會大大提高,而且頻繁在網絡上使用銀行卡也會增加洩密的風險,Q幣作為一種支付緩衝渠道,實際上起到了保護消費者真實貨幣賬戶的作用。
脫離社區的Q幣一文不值
於國富律師認為,Q幣的法律屬性是非常清楚的。一方面,由於它存在用人民幣購買和進行再交換的行為,具備成為類似於公交卡、手機充值卡、遊戲點卡、食堂飯票等可能的代幣票、券、卡的條件;另一方面,由於它是用於在一個單位內部進行特定價值交換和接受特定服務而使用的,不屬於在市場上流通的,所以不可能衝擊人民幣體系,也不屬於我國人民銀行法第20條所禁止的範疇。
「Q幣的性質很像我們常見到的學校食堂的飯票或飯卡。」阿拉木斯說。
阿拉木斯解釋說,雖然食堂飯票是我們用人民幣購買的,也可以再用它購買饅頭、米飯甚至可樂,但它只限於該食堂內部使用,只是該食堂內部為便於管理而提供的一種價值中間替代物,最終要轉化為該單位內部提供的特定商品或服務,不能反向兌換回人民幣,也不能拿到市場上再去購買其他產品。
Q幣現在的處境是,這個「食堂」確實是做大了,甚至出現了一些專業的「飯票倒爺」。
「再大的食堂畢竟還是食堂,不是市場。」於國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