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和PICA、移動互通 誰是真正贏家?

QQ和PICA、移動互通 誰是真正贏家?
  

最近,「IM領域第一案」的PICA與騰訊QQ的反壟斷訴訟案有了新的進展,騰訊方面表示,「騰訊從來沒有拒絕互聯互通」,但是互聯互通是「有條件的」,從這次的結果來看,PICA方面取得了反壟斷的絕對勝利,而騰訊方面做了很大的讓步,加上此前騰訊同意與中國移動互聯互通,看起來騰訊似乎妥協了,似乎顯得很無奈,因為騰訊畢竟已經同意了「互聯互通」。然而,騰訊真的是妥協了嗎?與中國移動、PICA互聯互通,騰訊是出於形勢所逼的無可奈何,還是大勢所趨的共贏招式?誰才是IM領域互通的最大贏家?

一、中移動「叫停」,騰訊遭遇當頭一棒

    早在去年6月,中國移動就發佈了相關通知,對各大IM軟件、門戶網站等的移動業務叫停,截止時間是2006年年底:「對於現有的IM業務,中國移動留出了一定的期限,最後的時間是2006年12月31日」。這個通知無疑給騰訊當頭一棒,如果真的這麼執行,對騰訊的影響無疑是非常大的,據統計,騰訊增值服務收入占總收入的大約30%,在這種情況下,騰訊肯定要採取一定的招式來化解這個危機。

    中移動下發「叫停」的通知的同時自推IM軟件飛信,給以騰訊為首的IM廠商施加非常大的壓力,在2006年下半年,飛信經過公測,並正式投入使用,無疑在業界掀起比較大的波瀾。在這種情況下,在2006年年底,騰訊與中移動達成協議,表示將在未來6個月內實現互聯互通。有評論認為,騰訊四億起價轉讓七百萬移動QQ用戶,這時按照騰訊每月至少六千萬的移動QQ業務來估算的,因為,如果騰訊不與中移動合作,按照以前的通知,那麼在2006年年底就停止移動QQ業務,因此,到騰訊與中移動正式實現互通前的這六個月中,這筆收入算是騰訊多出來的收入。

    筆者比較認同這種觀點,騰訊與飛信互通,就是在中移動壟斷形勢下的緩兵之計,可以說騰訊是被逼無奈,做出了讓步,但是從另一個角度看,騰訊也是在困境中謀求發展,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這種方式可謂當前形勢下的上上策,互通雖然顯得「妥協」,實則獲得了實在的好處,因此,在這種意義上講,在與移動的互通中,騰訊仍然是贏家,至少實現了共贏!

二、與PICA互通,主動權仍然在騰訊手中

    騰訊與PICA的互通跟與移動的互通有些不同,後者是在某種利益關係下私下的達成協議,而前者則是在法庭上短兵相接,騰訊告PICA不正當競爭,而PICA則告騰訊壟斷,雖然最終的結果是騰訊方面表示不拒絕互聯互通,但是也表示「以前也從來沒有人向騰訊提出互聯互通要求」,這話很明顯了,那就是PICA是單方面的互聯互通,因此從實質上說,PICA互通並沒有得到騰訊的認可。

    同時,騰訊還表示互聯互通必須按照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公平公正、相互配合的原則,簽訂協議,協商進行互聯互通。對此,騰訊CEO馬化騰明確表示:「讓QQ無條件地開放,就等於讓所有的即時通訊軟件都可以利用QQ的用戶去盈利,沒有這種道理。」看來,要真正實現互聯互通,肯定是要付出成本和代價的,因此,PICA與QQ互通一案,筆者認為騰訊只是擺了一個高姿態,願意接受互聯互通,但是如何互通,要付出什麼代價才能互通,主動權仍然控制在騰訊手裡,因此,騰訊在這一訴訟中,仍然沒有敗,相反,還告誡了以後想與騰訊QQ互通的IM軟件:想要與QQ互通,沒那麼容易!

    應該說,騰訊與PICA、移動的互通,顯示出當前在手機IM互通上騰訊遇到的壓力確實非常大,否則騰訊也不會輕易答應。這同時也顯示出IM互通無疑是大勢所趨,任何人、任何企業(包括擁有眾多客戶群的騰訊QQ)面對這滾滾的潮流,都顯得無可奈何,唯有適應,以爭取最大的勝利,適者生存,也正是基於這種思路,騰訊仍然是這次IM互通中最大的贏家。而就在前幾天,信產部首度向運營商施壓,要求其在與增值業務商(SP)合作時,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忽視SP們的正當權益。這對SP們來說,無疑是特大好消息。在2006年中,由於SP市場不規範,使得很多SP陷入經營困境,那麼這次信產部的通知能否扭轉以騰訊為首的眾多SP的命運呢,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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