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現行法律只對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予以認可,尚沒有針對虛擬財產的立法。
2006年5月間,許多騰訊QQ用戶莫名其妙地丟失了跟隨自己多年的QQ號碼,與此同時,位於深圳的騰訊公司客服也面臨極大壓力,短短幾天之內就有數萬個用戶投訴自己的QQ號及QQ號裡的Q幣被盜,且投訴呈不斷上升的趨勢。
無奈之下,騰訊公司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這個被深圳警方冠名為「5.22專案」的案件立案之時,許多人還未意識到,這會是中國互聯網「虛擬財產被盜第一案」。
案情重大
2006年12月14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召開第94次新聞發佈會,宣佈宣告破獲了迄今為止全國最大規模的互聯網虛擬財產盜竊團伙。
根據《財經時報》從深圳警方瞭解到的消息證實:自2005年5月以來,以犯罪嫌疑人金某、衣某為首的盜號團伙,以遼寧省鞍山市、吉林省長春市為基地,採取大量入侵商業及政府網站,通過在網站放置網絡病毒的方法,非法盜取QQ號碼和網絡遊戲賬號、遊戲道具等,該團伙有時一天非法盜取QQ號資料最多時可達30萬個。
深圳警方透露,該團伙在遼寧省海城市通過招聘方式招來30多名僱員,然後把這些人分配到三個地點工作,每個地點又分別設立管理員進行分管。
該團伙由金某、衣某提供作案軟件工具,攻擊各類網站,然後在攻破的網站掛上網絡病毒,凡訪問過此類網站的用戶一旦登陸QQ賬戶或者網絡銀行、網絡遊戲,其密碼便被發到金某、衣某指定的服務器上。
衣某將盜來的QQ號賣給吉林省長春市的嫌疑人於某,於某組織人員把QQ號裡的Q幣集中在指定帳戶,然後將QQ號和Q幣在各類互聯網交易平台上以較低價格進行轉賣。
該團伙已盜取QQ號、遊戲賬號數百萬個,涉案金額百萬元,非法獲利70多萬元。
目前,警方共抓獲涉案嫌疑人44名,其中11人已批准逮捕。
有法律專家認為,此類盜竊虛擬財產的行為在司法上已經構成了傳播計算機病毒、盜竊、銷贓等多種罪名。
司法實踐漸趨明朗
據深圳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盜竊網絡帳號和虛擬財產已成為公安部重點打擊的新型犯罪行為之一。
隨著虛擬財產交易現象日益普遍,盜號、盜裝備等侵權違法現象愈演愈烈,為維護網絡社區的正常秩序,保護合法權益,虛擬財產的法律屬性必須盡快加以明確。但目前為止,我國的現行法律只對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予以認可,尚沒有針對虛擬財產的立法。
在早期發生的首例虛擬財產(QQ號碼)盜竊案中,深圳市南山區法院避開了虛擬財產定性的敏感話題,而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對被告定罪量刑;但在廣州的一起網絡遊戲虛擬物品盜竊案中,一審和二審法院都認為虛擬財產有價值應受保護,因而被告以盜竊罪被判處刑罰。本次深圳公安局破獲的犯罪團伙也是以涉嫌盜竊罪而被逮捕。
近來發生的有關遊戲帳號、裝備的民事訴訟案也表現出相似傾向。
中國互聯網協會政策與資源委員會委員、盛邦中國法律顧問有限公司首席顧問於國富律師進一步表示,「很多人以為只有盜賣號才是犯罪,事實上開發和提供盜號軟件下載的行為也有可能涉嫌犯罪,並為此受到刑事制裁。」於律師還告誡,那些曾經盜賣別人QQ號的網友,應該立刻停止類似行為,以免受到法律的追究。那些提供盜號軟件下載和交易平台的網站,其實也是在涉嫌提供犯罪工具,極有可能會在類似案件中承擔連帶責任。
在此前提下,有律師建議,在網絡盜竊案中遭受損失的網游企業和遊戲玩家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主張連帶責任。
網絡盜竊的生存形態
一位接受《財經時報》訪問的警方人士表示,盜竊虛擬財產的產業鏈通過非法地下交易的手段,已經形成了市場化和規模化,行為十分惡劣,盜號、賣號、銷贓的存在必將影響廣大網民正常的享受網絡服務,破壞互聯網健康和諧的發展環境,必須堅決從產業鏈的各個環節堅決打擊。
實際上,包括網易、盛大、暴雪等企業在內的網絡遊戲廠商都在其用戶協議聲明禁止遊戲帳戶、遊戲中獲得的裝備、道具、金幣等的私下交易;而從記者實際調查來看,絕大多數在第三方平台上交易的這些虛擬財產來源俱屬非法。
據《財經時報》在著名拍賣網站淘寶上查詢,該網站的「網絡遊戲虛擬商品交易區」有網絡遊戲代練信息52202條,網絡遊戲帳號信息37510條,網絡遊戲裝備/貨幣信息359002條。其網站上還開設各種虛擬財產交易專區、專門進行分門別類。
在另一個拍賣網站eBAY上,《財經時報》查詢到該網站的「網絡遊戲\QQ區」裡,有網絡遊戲代練信息820條,網絡遊戲帳號\QQ號信息7048條,網絡遊戲裝備/貨幣信息823條。
據其他媒體報道,在06年湖南衛視超級女聲開啟短信投票之際,僅淘寶網一天Q幣的交易額超過50萬元。面對其他媒體記者質疑,該公司公關人員對每天近百萬Q幣的大批量低價銷售情況聲稱「由於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網站還沒有對此做出特別的限制」。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人員稱,「難道因為菜刀能殺人就說它是凶器嗎?交易平台上內容太多,有時候根本監管不過來。」
虛擬交易立法迫在眉睫
今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周洪宇公開呼籲禁止虛擬財產交易,他向《上海證券報》表示:「目前虛擬貨幣和虛擬財產的交易已經威脅到國家經濟的正常發展,如不早點控制,最終將引來一系列社會問題。」
據證實,為了遏止網絡遊戲裝備私下交易所帶來的犯罪問題,韓國文化部已於近日向國會遞交禁止虛擬貨幣中介之法案,該項提議將在12月的韓國國會上進行審議,一旦獲得國會通過,包括專門的虛擬物品交易網站、C2C電子商務網站等都必須停止虛擬貨幣交易的中介服務,否則當事人將被判處5年以下監禁或5000萬韓幣的懲罰。
12月6日,在中國遊戲產業年會上,文化部市場司副司長庹祖海表示,近期網絡遊戲中發生的,由虛擬交易引發的非法斂財已經引起政府的高度關注,國家應該立法禁止虛擬財產交易。業內人士認為,「虛擬財產」的說法更多來源自遊戲裝備、頂級帳號等體現遊戲成就感的虛擬物品的貨幣化,日益普及的網絡交易行為使其成為了一種可以與人民幣互兌的「虛擬財產」。
目前,淘寶等C2C交易網站已經成為了我國最大的虛擬財產交易平台,文化部的這一表態,預計將使其大量存在的虛擬交易受到嚴格監管。(高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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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虛擬財產交易的立法還在孕育之中,但在司法上,與虛擬財產相關的病毒製造、傳播,虛擬財產的盜竊和銷售都可能觸犯刑法。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